各位老师:
根据教务处教〔2013〕49号通知要求,结合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暂行办法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本学期承担课程的三分之一教案、含大纲、教学进度表和课件。
二、检查时间
2013年8月31日。
三、材料上交要求
请各位老师于8月30日下午5:00之前将教案(纸质和电子)、课件(电子)材料等材料上交教研室检查。
作者:王岽发布时间:2013-08-25浏览次数:155
根据教务处教〔2013〕49号通知要求,结合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暂行办法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本学期承担课程的三分之一教案、含大纲、教学进度表和课件。
2013年8月31日。
请各位老师于8月30日下午5:00之前将教案(纸质和电子)、课件(电子)材料等材料上交教研室检查。